2020年内蒙古包头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20-08-07 09:28:51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㈡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包头师范学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及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系统中发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系统在指定时间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面试《准考证》,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3:1的比例(应聘人员与需求计划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3:1的比例递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㈢面试

  1、面试考试前7天在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等有关证件要求。

  2、辅导员岗位、专业技术辅助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分组当场公布。

  3、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⑴应聘以下专业的专任教师岗位除试讲需参加专业技能考核:城乡规划学、建筑学岗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岗位;软件工程、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岗位;书法、美术教育岗位。

  ⑵其他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方式采取试讲。试讲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现场应变能力。试讲时间20分钟。现场给题,60分钟备课,试讲20分钟。

  4、面试语言: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须用汉语回答问题;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设立各专业考官组。各考官组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校内专家3人,校外专家4人。

  7、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设有独立的候考室、备课室、试讲室、候分室。

  8、面试由包头师范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面试。

  9、面试全程进行录像。

  ㈣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辅导员岗位、专业技术辅助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中: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40%+面试成绩×60%

  2、专任教师岗位

  (1)城乡规划学、建筑学岗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岗位;软件工程、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岗位;书法、美术教育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试讲成绩×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30%

  (2)其他专业的专任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试讲成绩×60%

  (3)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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