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包头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20-08-07 09:28:51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㈢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近五年参加过我校公开招聘或人才引进并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未入职者;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㈠报名

  1、报名工作由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

  http://222.74.42.203:88/zp.html

  2、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蒙汉兼通人员”、“项目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8月12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12日24:00。报名截止后如“蒙汉兼通人员”、“项目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改为普通岗位,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第二阶段:其他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9:00—19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20日24:00。

  3、每位应聘人员须实名注册报名账号,且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我校将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㈡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㈠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蒙汉兼通”岗位为2:1,其他岗位为4:1。无人报考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并报请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或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在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阅卷全权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由包头师范学院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须具备的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师德师风等相关内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占30分,其他内容占70分,满分为100分。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使用蒙古文试卷,

  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系统中指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参加笔试。

  6、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