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0-08-05 09:20:27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报名的现场审查,现场告知。

  网上报名考生测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资料:网上下载打印的《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三)测试。

  1、测试方式。

  A类岗位(即A01-A08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超过1:8比例的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B类岗位(即B01-B09岗位)原则上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等。如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低于1:8比例的免笔试,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说课、专业技能考核等方式。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为主。

  (1)集中统一测试。对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测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2)高校招聘会现场招聘。采取分场招聘的办法,每场招聘原则上按实际报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现场组织专场测试,择优签订就业协议,直至招满为止。

  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

  2.成绩权重及计算。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四)体检、考察

  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组织加试。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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