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沧区政府网考录公告栏(http://www.haic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
已进入办理人员调动(接收)或报到等就业程序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海沧区纪委监委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招聘政策、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方式查阅所报考岗位信息表)。
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网站技术人员(0592-5050667)。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海沧区政府网考录公告栏(http://www.haicang.gov.cn/)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区组织人社部门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召集研究后作出决定,于事前报备市组织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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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厦门市事业单位市、区联合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组织部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