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选人用人原则;
3.坚持“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选人用人原则;
4.坚持“保证职工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公开透明用人原则。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人员条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2013年7月31日为工作经历时间、年龄等截止日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一)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见附表1《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聘用人员为我局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员工资待遇及相关约定:
1.工资:大学本科学历月工资2500元。
2.待遇:招聘人员由我局缴纳5项保险,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各负责50%。
3.相关约定:应聘后,必须在我局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1年)。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和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人员,须通过网上进行报名,填写附表2—《保亭县国土环境资源局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发送上述受理电子邮箱。
受理电子邮箱:wenwei138@163.com、81140388@qq.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8日
咨询电话:0898-83663228。
2.报名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凭在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两周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实有人员进行考核。
资格审查完成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考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工作小组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等材料原件,以便现场查验,进行资格复审。
(三)公开考试
1.考试招聘办法
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管理规定,对招聘岗位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分数占用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的,将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考试程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