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招聘公告(第1号)

2020-07-30 09:29:18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对象及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此次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须在本次报名截止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1、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2020年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应聘教师3岗位的人员需于本次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可凭高校证明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延期毕业的,需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

  3、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考试报名(择业期是指2018年1月至今)。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在报名前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28日至8月3日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面向全国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上午08:00-8月10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登录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址(http://www.hainan.gov.cn/szfbgt/jgsw/)。

  网络报名系统网址: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ain/2007/

  3、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要求JPG图片格式):

  ①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证件照;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且应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电子扫描件;

  ④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如2020年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报考教师3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三年(含)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工作证明(证明材料包括:示范幼儿园评定通过证书或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