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规划展览馆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2024-04-25 13:02:55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省规划展览馆官网公示。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省规划展览馆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省规划展览馆统一支付费用并组织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省规划展览馆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若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可从符合条件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并按相关流程执行。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监督小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规划展览馆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并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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