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1号)

2024-04-23 10:53:37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包括:《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海南省政协机关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不超过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由省政协办公厅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省政协办公厅承担。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监督小组工作人员陪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有相关经验的同志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省政协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期发现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政协机关党组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政协办公厅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如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