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一号)

2024-04-21 13:09:36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复检时间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未经同意不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和资格条件进行考察。审查个人档案和各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材料,查询无性侵和违法违纪等记录,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心理健康状况、道德品质等各方面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个人全部审档材料的,考察不合格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陵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十一)聘用

  1.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档案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与原聘用单位有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均由拟聘用人员自负。

  2.新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往届毕业生试用期半年。档案关系统一转至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或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4.新招聘人员服务期至少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调离陵水黎族自治县。

  六、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人选在聘用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的处分或行政处罚的,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有权取消其聘用

  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提交材料不全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任何出版

  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六)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备份。

  (七)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gshui.hainan.gov.cn/

  微信公众号:陵水教育

  (八)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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