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 省社会主义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21 13:09:44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其初审结果、考核等相关事项。 

  考核前1天,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参加考核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核人选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

  1.时间:根据应聘者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

  2.地点: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

  3.方式:因本次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考核办法进行。

  (1)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或7名专家组成。由校(院)具有正高职称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2)考核:采取专题试讲和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考核结束后,当天在校(院)官网上进行公布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2.根据考核结果,组织人选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院)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校(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4.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我校(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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