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补充教师公告

2020-07-27 11:03:10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3)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

  2.国外院校毕业的专业须与公布专业相近,具体由学校相关专家组认定。

  (三)学院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学院组织面试,学院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学校考核

  通过学院面试的人员参加学校考核答辩,学校考核答辩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通过学校考核答辩的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由学校统一组织在自治区人事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结合个人人事档案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1.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http://zp.imut.edu.cn)上发布并通过学校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平台推送,请予关注。

  (二)对应聘人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学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主动接受上级部门、校内外师生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或记入诚信档案。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6575701联系人:曹芬

  监督电话:0471-6575959(内蒙古工业大学)

  0471-694491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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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补充教师需求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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