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璧山区招聘员额教师公告

2020-07-22 22:55:32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员额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员额教师11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在1984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不限应往届。

  (二)招聘范围

  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2)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特别说明

  符合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教师资格,可以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璧山中学东林校区(璧山区东林大道38号)。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和《璧山区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附件2);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任教经历证明等。

  4.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后,当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岗位1—6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低于8:1的不笔试。岗位7—38全部需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笔试分值均为100分,考试采用合堂分卷形式闭卷笔答,考试时间120分钟。《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无指定教材。

  2.笔试初定于2020年8月4日(星期二)上午在璧山中学东林校区进行,报名情况、考场安排、准考证号等相关内容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首页 (http://www.bishan.gov.cn/)公示公告栏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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