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20 21:58:24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面试结束3天后,参加面试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体检通知。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从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需对招聘工作进行调整,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短信方式将相关时间安排发送至考生报名预留的手机号,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纪律与监督

  (一)2020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接受体温测量,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对故意隐瞒病情、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考生本人无法参加考试,由本人自行负责。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6288256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2628825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2020年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河北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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