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面试或试教、笔试、体检、政审考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851-82519011(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2519082(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整个招聘过程中,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如有构成回避关系的,必须如实向招聘办公室汇报并退出相关工作组。
(二)疫情防控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教师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报名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发布。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请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