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专业技术岗人员公告

2020-07-20 21:59:27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七、面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教。面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2.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按专业测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计算。

  3.专业测试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报考B类岗位考生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报考C类岗位考生以试教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如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成绩均相同的,需重新组织面试或试教,以新一轮面试或试教成绩高者确定新的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或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或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九、体检

  体检在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政审考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查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查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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