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中卫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7-18 23:41:59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对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与往届毕业生一同纳入面试,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完成后续招聘程序。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对教师资格证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先通过资格审核。高校毕业生范围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即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

  (四)面试。

  1.在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中卫市教育局依法依规自主组织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设置岗位数的,直接通过面谈,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对应聘人数与设置岗位数之比超过5:1的,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对应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增加笔试是为了进一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

  4.面试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在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中卫市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要求自主组织实施。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中卫市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考察。

  1.考察工作在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中卫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中卫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中卫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中卫市教育局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名单,经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