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2024-05-17 00:01:39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原名聊城市复退军人医院),于1986年开始筹建,1990年正式营业,是聊城市唯一一家优抚医疗事业单位,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隶属于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着全市在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优抚精神病人的医疗、急救、康复、轮养、巡诊等任务,同时为周边群众提供便捷医疗卫生服务。

  医院占地50余亩,建筑面积3.7万余平方米,现有职工574人,开放床位612张,新建优抚病房楼预计2024年投入使用,建成后将实现开放床位1200张。医院设有34个临床医技科室,23个病房护理单元,拥有口腔科、精神科、内分泌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临床护理六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拥有北京、上海两个“名医工作室”,“静脉曲张”“头痛病”两个市级专病诊疗中心,成立了聊城首家“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MMC)等7大医疗中心,签约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中医针灸传承基地合作单位,入选国家记忆障碍防治中心(建设)单位,是聊城市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糖尿病专业委员会、聊城市医学会外周血管疾病诊疗专业委员会、聊城市医学会头痛病诊疗专业委员会、聊城市医师协会第一届物理医学与康复专业委员会、聊城市医师协会糖尿病专业委员会、聊城市医师协会第一届精神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配备了西门子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美国原装进口GE1.5T磁共振成像系统、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等大型医疗设备600余台(件)。

  医院科室齐全、设备先进、独具特色,在全国退役军人事务部系统的地市级优抚医院中名列前茅,被授予“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山东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适应岗位需求的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初级岗位年龄不满40周岁(198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不满50周岁(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5月23日前取得。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要求相一致。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方可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或委培单位、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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