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职业大学第二次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人员公告

2020-07-15 20:45:36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职业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

  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职业大学在新疆职业大学官网(http://www.xjvu.edu.cn)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职业大学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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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新疆职业大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020年新疆职业大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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