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职业大学第二次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人员公告

2020-07-15 20:45:36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组织能力、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2001-2009岗位考核成绩=网络试讲×100%。

  2010岗位考核成绩=网络结构化面试×100%。

  (2)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得出考生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主考官、监督员在成绩单上签字后,当场宣布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3)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4.心理测试

  (1)考核成绩为60分以上人员方可进入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参加心理测试或有重大心理问题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心理测试考核内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套测试题,通过考生给出的答案,了解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

  5.试工

  2001-2009岗位不进行试工。

  2010岗位需按网络结构化面试成绩1:1比例确定进入试工人员,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试工的视为自动放弃。

  试工考核时间为4周。试工考核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工环节经确认放弃资格的,按网络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网络结构化面试、网络试讲成绩、试工人员名单将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xjvu.edu.cn)公布。

  (四)体检

  新疆职业大学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新疆职业大学官网(http://www.xjvu.edu.cn)上予以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同一岗位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新疆职业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职业大学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察

  1、新疆职业大学派出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将提交到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职业大学官网(http://www.xjvu.edu.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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