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镶黄旗政务服务局面向社会招聘政务服务人员公告

2020-07-15 20:38:01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为满足政务服务工作需要,经旗人民政府、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面向全旗招聘8名政务服务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1、财务专业人员:2人。

  2、网络计算机或相关专业人员:1人。

  3、综合办公室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人。

  4、综合窗口工作人员:3人。

  各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紧缺岗位适当放宽到1:2)。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立足长远、着眼发展、优化配置。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政务服务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镶黄旗户籍,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入籍手续。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名人员,可以父母户籍为准。在镶黄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配偶为镶黄旗户籍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四)专业及资格条件:

  1、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工作人员需财会等相关专业毕业;网络工作人员需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其它岗位专业不限。

  2、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明礼貌热情待人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和其他在校学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身份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定额工资,按全旗公益性岗位工资统一标准执行,按月发放。工资待遇从上岗之日起发放,以后年份根据全盟社会平均工资增幅比例增长。

  (二)按照企业职工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缴费基数按国家规定最低基数缴纳,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各自承担。

  六、招聘人员管理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被用人单位证明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每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期限为7天(2020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员单位协助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镶黄旗政务服务局综合办公室309室。

  (2)现场报名时,考生需自备口罩,全程佩戴,自行完善“健康二维码”信息,提前注意做好健康状况自查,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排队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3)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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