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2020-07-13 22:17:19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0年7月17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7月17日16∶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20年8月18日9∶0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为《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考试大纲》。

(一)笔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符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条件,报名后请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国家、海南省有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甲类职位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县级以上职位申论,乙类职位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乡镇职位申论。

2.专业科目笔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位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3.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0年8月23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方法如下:

甲类、乙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申论×40%。

公安甲类、公安乙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公安专业知识×30%。

海南省生源(或海南省户籍)的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县(市)或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分别为:(1)市(地)以上机关线;(2)非少数民族县(市)线;(3)少数民族县(市)线;(4)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线。

对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

6.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发布

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南海先锋网和省考试局网站发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计划录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计划录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在南海先锋网和省考试局网站发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

(1)市(地)以上机关线65分;(2)非少数民族县(市)线60分;(3)少数民族县(市)线55分;(4)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线5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复审。

上述人员须向招录机关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内容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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