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03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

2020-07-10 10:17:15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

()面试

面试实行分级考试,采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的试卷。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全市招录职位的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面试考场设在遵义市中心城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笔试环节成绩最后1名或2名的报考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报考人员平均分(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以及遵义市11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的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实考报考人员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

人民警察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体能测评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招录单位的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体能测评工作,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体能测评技术支持。体能测评考点设在遵义市中心城区。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时间和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公务员职位面试结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结束后的任何环节出现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报考人员可登录“共产党员之家—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根据相关通知公告查询总成绩和名次。

八、乡镇及派出机构职位选择

报考合并招录的乡镇机关、街道办事处、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职位选择对象,并按名次顺序依次选择具体职位。

职位选择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市级招录机关或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九、体检

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公务员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人民警察职位则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市级招录单位或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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