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简章

2020-07-07 10:19:32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一)体检

按照录用计划1:1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均相同,以公共科目笔试名次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普通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报考公安、监狱和强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招录部门另有规定的一并执行。

(三)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由长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符合录用条件的统一办理录用手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

(四)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前,对报考者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形成计划空缺的职位,可视情况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无论何种原因形成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基层选调生日常管理按照《长春市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执行,录用后到村(社区)任职两年时间,选调生服务期限为五年。

被录用到设置服务期职位的人员,需按照管理权限与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遴选,不得转任交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之外的县(市、区),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不得转任交流到县级以上机关。

六、其他事宜

(一)树立诚信考试的良好风气。考生在考试各环节有下列情形的,均记入考生诚信记录:(1)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2)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主动放弃的;(3)试用期内主动放弃的;(4)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逾期不报到被取消录用资格的;(5)其他影响诚信考试的情形。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了解相关信息。关注方法:在微信公众号中点搜索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jlsgwylyks”字样或在微信中扫描下图二维码: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776684(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

基层选调生咨询电话:

0431-88776865(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

办公室)

考务咨询电话:

0431-81130612(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207

附件:

2020年长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xlsx

来源:

http://www.ccxfw.gov.cn/gdgg/5652.jhtml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