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1323名公务员公告

2020-07-05 20:34:22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审批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合并职位招考的,将按照总成绩排名,由招录机关组织考生公开自主选择具体的职位。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按程序办理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服务期限

新录用公务员在招录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非经自治区公务员局批准,最低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不得流动。面向三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乡镇招考职位的拟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期限为5年的《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不签订服务协议的,不予录用,按自行放弃处理。

十、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中组发[2019]21号)、《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为了确保联系通畅,报名时除留本人常用电话号码外,应另留一个紧急联系人电话号码。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报考者应当服从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或其他相关事项调整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五)本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政策咨询电话:0951-666931266693796669384

温馨提示: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网络学习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说明》

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072

来源:

http://www.nxzw.gov.cn/zwgk/zfxxgkml/rsxx/gwykl/202007/t20200702_2152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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