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州及州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6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和报考法医、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报考州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部分须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详见职位表)。(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8.定向到州、县(市)、乡(镇、街道)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州、县(市)、乡(镇、街道)职位。
9.报考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ƒ“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在贵州省66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详见附件4)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5.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招录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
6.截止2020年7月3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截止2020年7月3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9.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1.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
12.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报考指南》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黔西南州 2020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