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和平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0-07-01 16:01:01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20届应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一份(企业工作人员无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5)如果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6)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3.面试

  (1)区教育局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2)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专业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认证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的(详见《2020年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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