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和平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0-07-01 16:01:01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0年7月16日9:00至16:00结束。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至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中小学教师岗、职专教师岗笔试主要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综合知识。幼儿园教师岗笔试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及教育综合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比80%,主要考察所任工作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占比20%,主要考察教育从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

  职大教师岗、校医岗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7月24日8:30至7月26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20年8月4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缺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具体时间及笔试成绩发布时间等招聘事宜须另行调整的,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的公告。同时,群发短信至考生手机。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于2020年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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