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0-07-01 16:02:27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3.试讲(面试)人员名单、时间、考点等考务信息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1.试讲(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试讲(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面试)成绩×40%。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方承担。

  3.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体检考察安排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

  5.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入职等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补录。

  (九)公示及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2.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学校(幼儿园)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聘用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先面试、后笔试”岗位(附件2)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与附件1岗位规定一致。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与附件1岗位规定一致。

  2.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网上简历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工作人员的通知。在接到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后,应聘人员须持岗位所需证件、资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试讲(面试)资格,相关安排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所需资料和相关要求与附件1岗位规定一致。

  (三)按照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少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试讲(面试)环节人员。如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少于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按规定程序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直至核销该岗位。核减及核销岗位数量将于浐灞生态区门户网站进行发布(http://cbe.xa.gov.cn/)。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予改报其他岗位。

  (四)申领准考证。与附件1岗位规定一致。

  (五)试讲(面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招聘学校可增加初试环节。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试讲(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人员,根据试讲(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要求的相应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进入笔试人员如不足规定比例的,达到试讲(面试)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笔试人员。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笔试结束后,在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试讲(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试讲(面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体检及考察环节相关标准及安排参考附件1岗位,具体将于浐灞生态区门户网站进行发布(http://cbe.xa.gov.cn/)。

  (八)公示及聘用。与附件1岗位规定一致。

  五、待遇

  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均为生态区直属学校正式在编人员。薪酬按照西安市普通公办学校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加发一定补贴,办理“五险一金”。

  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学校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将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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