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和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4-15 16:48:48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中专业科目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区卫生健康委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再次核实各类相应岗位要求的证件后,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平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到和聘用

  在公示期满后,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中专业科目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事业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名册》,经区卫健委和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4年度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

  022-28014067

  政策咨询电话:022-231953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27267680

  六、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2024年度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15日

  原标题:2024年度天津市和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zxbm.tjtalents.com.cn/wsbm_ggfb//beifang/WebPage.aspx?id=00ef2b97434a4b24b515c4e335b39b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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