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西青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4-10 17:28:04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五)考察

  考察由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环节同步审查拟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招聘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结果为“查询不通过”的,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西青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再次核实各类相应岗位要求的证件及岗位要求,并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网和西青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部门、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西青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备案、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天津市和西青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1.2024年天津市西青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西青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3.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咨询、监督电话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考务咨询电话:022-27929635

  监督电话:022-2739324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西青区教育局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以西青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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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青区2024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2024年4月9日

  原标题:西青区2024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jxqjy.com/NewsCenter/show.jsp?classid=200908121006430835&informationid=20240409171929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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