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河东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0-06-29 12:01:55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限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的岗位,执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的有关规定。

  改报时间:2020年7月14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

  报考限博士学位研究生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不缴纳笔试费用,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师岗位为《教育综合知识》、会计岗位为《会计基础知识》、保健医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0年7月18日(星期六)14:00-16: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9:00至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17: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其中天津市户籍的界定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7日;

  4.如果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验证报告;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英语等级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至7月29日(星期三)9: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河东区少年宫(天津市河东区华龙道78号)。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试讲两部分,会计岗和保健医岗位为结构化面谈。

  2、面试时间:2020年8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5日(星期三)9:00至2020年8月7日(星期五)16:00。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按结构化面谈和试讲各占50%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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