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教师10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年龄要求:2020届毕业生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应在25周岁以下(1994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非2020届毕业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大专毕业生应在25周岁以下(1994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正在普通高等院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公告自2020年6月28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天津市东丽区政务网:www.tjdl.gov.cn
天津东丽教育微信公众号:tjdljyweixi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7日9:00至7月13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0年7月15日8:30至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24日9:00至7月26日17:00。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7日(周一)上午9:00—11: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合成比例3:7。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20年8月6日9:00登陆报名缴费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受疫情影响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校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按照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