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0-06-25 21:00:14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等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此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明确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部分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内,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相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29-86786870

  蓝田县人社局:029-82731701

  周至县人社局:029-87114828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9-85455300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件:招聘岗位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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