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68人)

2020-06-24 23:04:15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体检

  各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和开发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各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和开发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岗位,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关于“先面试、后笔试”(附件2岗位)有关要求

  1.“先面试、后笔试”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审核通过并缴费的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消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面试于7月14、15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面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招聘学校可增加初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复审。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应于7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未达到比例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4.笔试。笔试参加8月1日全市统一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体检考察。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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