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形式: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均实行百分制,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能力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管理岗位专业能力面试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测评应聘人员适应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成绩组成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由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各专业划定60分为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均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48小时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成绩核算及公布
1.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的核算办法:为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2.成绩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仍并列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备案
对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二)审批和聘用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2020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1.疫情期间,根据学校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2.所有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码从甘肃农业大学西门进入学校,资格审核及考试结束后从西门出。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