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等信息均通过宁夏大学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1的岗位须组织笔试,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报考管理岗位者,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共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120分钟。报考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者,笔试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共180分钟。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考查从事高等教育所需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考试考查应聘者应聘岗位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请考生自行准备好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擦等考试用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因资格审查等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应变能力、团队意识、举止仪表和知识素质等;音体美还应考查专业技能。
(五)考察
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为准,确定拟体检人员。
应聘者到我校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会议审定后在宁夏大学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提交学校会议审定。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学校为审定通过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署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备案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待遇按照《宁夏大学备案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951-2061065,联系单位:宁夏大学人事处,联系人:何老师,邮箱地址:ndrc@nxu.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951-2061117,联系单位:宁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五、特别提示
(一)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笔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有关我校本次公开招聘的各种复习资料或考试辅导等信息,均与我校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招聘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开展,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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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