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36人)

2020-06-21 20:11:28阅读:0地区:青海电脑版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学历认定。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予以认可。

  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现场资格审查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

  3.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

  对国家统一招考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递补处理。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六)户籍、年龄等时间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4年6月2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均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22日。四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22日。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五是同意报考证明截止到2020年6月28日。

  (七)退役士兵定向报考。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

  十、相关要求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二)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各有关单位和考生严格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指南》(另行发布)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8175107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8248659

  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6108702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