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省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公示对象,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省卫生健康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集中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一、审批聘用
省卫生健康委对通过省人社厅备案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其他手续。
2020年10月30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不能提供公告要求其他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
十二、其他事项
(一)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业务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接受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931-4818119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0931-4818196
0931-4818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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