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6-20 09:22:38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四)报名费收取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次150元,由报考单位负责收取。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3日内联系报考单位,按规定标准进行缴费并确认缴费结果。2020年7月10日18:00前未缴费的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证件,于2020年7月31日至8月7日(工作时间内)在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916室领取准考证。如需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证明、代领人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题范围为:专业技术岗位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笔试本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本岗位计划3:1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排名依次递补。

  (二)复审时间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资格复审地点:各招聘单位(见《岗位列表》)。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1份复印件。

  2.“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面试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面试人选与本岗位计划3:1比例,依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医学类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非医学类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网站(没有官网的可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七、体检

  按岗位计划和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委人事处统一安排,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出现末位并列时,以面试得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的,须到其原单位考察;有国外留学经历的,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出现末位并列时,以面试得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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