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3.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条件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1.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2.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各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建议,提请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在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本次公开招聘中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
十二、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及举报受理。
监督电话:0943-8292639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关机等情形影响公开招聘的,责任自负。
(五)本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六)笔试、面试、体检期间,具体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或补充公告等形式告知。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