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免收体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免收体检费。体检工作由昌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人选须填写《2020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政审表》,由考生毕业院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政审。
对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昌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昌都广播电视台、昌都党建、青春昌都、网信昌都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十、录用派遣
对公示合格人员,由昌都市委组织部下发公务员录用通知,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0895-4843699 0895-4821582
附件:2020昌都市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计划及职位信息表
中共昌都市委组织部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