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文件执行(在引进人才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负担。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认定、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组织认定合格者,需与市政管局签订至少5年以上服务合同,并在定西市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我市事业单位正常工资福利待遇。
(七)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合同正式生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岗位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市政管局具体负责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发布,在整个引进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可在定西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dingxi.gov.cn/)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网络报名地址:dxszgj@163.com
现场报名地址:定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1737室(安定区安定路1号市行政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932-83199231869320578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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