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4.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2020年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联系人(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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