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卫健局按照面试测评、复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用人单位、健康泾川微信公众号及泾川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县卫健局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审批。对符合招聘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县卫健局审批同意聘用。
(九)备案。县卫健局在审批工作结束15个工作日内,将形成的聘用结果报告、《泾川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备案表》及《泾川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备案花名册》报县人社局备案。
(十)聘用。对备案核准的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四、咨询电话
泾川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933-3323615
泾川县人民医院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933-3321034
泾川县中医医院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0933-5928076
泾川县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吕主任
联系电话0933-33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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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