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待业。
5.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以二学位专业报考的,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于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提醒: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6.报考者自行选择笔试考点,并在报名时点击确认。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7.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报考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报名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提醒:请孕妇、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慎重报考。)
9.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录用等处理。
10.报名期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将从2020年6月16日开始至报名截止日的每天9:30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报考者参考。(提醒:请报考者选择好职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及其所属机构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招录机关(参公单位)负责;报考盟市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6月22日17:00。
2.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自治区招录机关(参公单位)、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需要在指定的网上银行交纳考务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其中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交纳考务费1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6月23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2.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年检动态页、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2020年6月15日至6月23日17:00前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发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impta_gwy@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特别提示:邮件主题栏需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联系电话、与享受低保人的关系等信息,相关证件扫描件均不要添加成压缩文件)
3.2020年9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报考人员减免的费用在2020年10月10日后,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