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2020-06-09 17:23:44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当出具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考者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7.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报到、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917日至20日。面试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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