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2020-06-09 17:23:07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关于2020年上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3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20611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年龄1835周岁(198431日至2002611日期间出生,611日为报名第一日),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931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611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在职的(含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全市共计划录用306名,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611日至617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网址(http://rst.sc.gov.cn/)。

其中,报考职位要求加试苗语口语测试的,苗语口语测试在报名前进行,报考此职位的考生必须先参加苗语口语测试并经测试合格,方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苗语口语测试报名、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同时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负责〔其中,县(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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