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0-06-09 17:20:37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资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果及相关事项将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告。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在报考同职位达到体检合格线的报考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单位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对象所在单位( 学校) 或者相关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考察工作还需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七、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和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公招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公招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公招考录,本次公招的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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