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0-06-09 17:20:37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611日至1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时机。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市本级招录职位的资格初审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各区县招录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区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619日上午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下列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于618(工作日)前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附楼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1.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职位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务于720日至24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7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南江县所设职位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所设职位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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