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2020-06-09 17:20:08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619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611日至6月18日的工作日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主西楼12-19办公室)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28-38168528)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可凭县(区)扶贫移民部门开具的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c.gov.cn/)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c.gov.cn/)和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20日至24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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